手机看新闻

多城市房地产首付房贷换“马甲”乱象频出

来源:北京日报 2016-04-12 09:49:00

[摘要] 近期,多地出台措施叫停房地产首付房贷,但记者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调查发现, 仍然可操作,一些地方首付房贷换上“换房贷”、“ ”、“过桥贷”等“马甲”后横行楼市,仅深圳市就初步排查30余家企业所投放首付房贷规模约在25亿元至30亿元。

中介仍在牵线搭桥

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首付房贷表面上已偃旗息鼓,许多中介对相关业务十分谨慎。北京西城区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称,首付房贷产品已全面下架。不过,当记者追问首付不够还有没有办法时,对方表示,可根据情况牵线搭桥,但这要在明确具体购房意向后方能细谈。

在上海,记者发现,部分中介门店仍可提供首付垫资。徐汇区一家太平洋房屋门店店长表示:“我们的垫资服务已统一收归集团,你要垫资的话月息算1.6%,资金来源有公司和个人,也有其他合作企业。”

一些中介还联合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甚至银行操作“契税贷”、“赎楼贷”等业务。有中介表示:“这些贷款只是名义不同,实际上都可以用来做首付。”

在不少网贷平台,记者看到各种疑似首付房贷产品。某地产家居网有一款“新居贷”产品,写着“为首付资金不足的购房人提供低成本的资金”;在“安家贷”平台,有“优房贷”“换房贷”等多款产品,客服称,贷款用途是否用于购房首付是“客户自己的事”。

揭变种首付房贷三大手法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穿着“马甲”的首付房贷资金来源多样。

——“高评高贷”实现 。某地产置业顾问介绍说,假设买200万元的房产,按20%首付需支付40万元,但通过评估公司把房价“高评”到250万元,可变成首付50万元、贷款200万元。中介可以先垫付50万元首付给卖方,待200万元银行贷款打到卖方账户后,卖方再将50万元归还中介。“高评高贷”周期约1个月,买方只需支付这50万元“过桥资金”1个月的利息,相当于 购得一套200万元的房产。

——通过P2P网贷首付款。P2P网贷门槛普遍较低,多数申请贷款只需提供身份证及工作、收入等证明,材料越多、贷款额度越高,资金去向可以模糊填写。

业内人士表示,投融资错配在P2P领域十分普遍。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仍存在 盲区,不少房贷类平台野蛮生长,部分平台甚至没多少自有资本金,而是通过“8%利率引资,12%利率放贷,赚取4%利差”的方式生存。

——银行“”成了首付款。天津市南开区天拖地块某楼盘销售人员表示,首付款不够,可协助申请天津某股份制银行的“”,无需抵押、不计入征信,甚至可贷30万元。“”是该银行一款 款,银行把钱打到客户卡内,客户按月还款,购房时卡内余额可直接使用。

银监会2013年曾下发文件,明确消费信贷不能用于购房,且贷款用途应以 作为证明材料。但中介人员称,通过担保机构“一条龙服务”,这些证明“都能搞定”,银行一般没有精力逐一审核,哪怕 用于购房,实际操作中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楼市去 需补 短板

业内人士指出,各类变种首付房贷在放大楼市金融 、吹大楼市泡沫同时,也将透支购房者偿债能力,并将楼市风险向银行业等金融系统传导,需高度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场外配资”使购房者购买与其收入水平不符的住房,承担了风险承受能力之上的贷款负担,而“高评高贷”更是明显具有欺诈性质。

多地近期出台政策对首付房贷“叫停”。多位 表示,央行设定首付比例限制是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类变种首付房贷干扰了国家房地产政策,令首付限制成了摆设,导致购房信贷承受能力失真,也使金融风险进一步放大。

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 主任郭田勇认为,变种首付房贷依然存在,说明我国民间金融管理存在短板, 部门应对房地产金融服务平台的业务范围和准入标准严格规范,相关部门和银行系统应要求评估机构合理评估,理顺定价机制,对于违规评估、严重高评的,应通过曝光、行业禁入等进行清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00
精彩评论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 不限
      • 虞山镇
      • 梅李镇
      • 海虞镇
      • 新港镇
      • 古里镇
      • 沙家浜镇
      • 支塘镇
      • 董浜镇
      • 王庄镇
      • 辛庄镇
      • 练塘镇
      • 东南开发区
      • 尚湖镇
      • 碧溪新区
    • 不限
      • 20万以下
      • 20-30万
      • 30-40万
      • 40-50万
      • 50-80万
      • 80-110万
      • 150万以上
    • 我已经看过并同意《房天下服务协议》《房天下隐私权政策》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